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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 2020-07-09 15: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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婚姻纠纷案件提交证据一揽

(1)或婚姻登记机关的证明;

(2)没有登记结婚的,关于同居时间或举行婚礼时间的证明;

(3)再婚的,原离婚调解书、书或有关部门的证明;

(4)被告下落不明的,关于下落不明时间、情况的证明;

(5)一方或双方为现役军人的,提供所在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;

(6)一方理智有缺陷、患有、的病情诊断等证据;

(7)一方因被劳改的,关于原判、劳改地点的证明;

(8)婚后感情的事实依据;

(9)一方有过错的相关证据;

(10)子女姓名、性别、年龄、生活状况的证明;

(11)养子女、继子女的有关证明;

(12)请求抚养子女的有利条件或其他条件的证明;

(13)请求给付抚养费数额的依据(双方工资或劳动收入等);

(14)财产名称、数量、价值的证明;

(15)财产性质(婚前、婚后或夫妻约定财产)的证明;

(16)储蓄、券、等财产的证明或相关线索;

(17)债权债务情况及性质(婚前、婚后、男女一方单独债权债务)的证明;

(18)住房情况(私房建造时间、面积、造价;公房户名、面积、间数、常住人口、分配来源)的证明;

(19)其他证据。





在证据充足的情况下,如果对方隐藏、转移、变卖、毁损夫妻共同财产,或债务企图另一方财产的情形,我们就可以拿起法律,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。离婚代理。离婚案件有代理人的,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,仍应出庭;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,必须向人民提交书面意见。主要法律依据为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《人民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》《人民关于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》等法律规范。2周岁以下的子女哺乳期内的子女,原则上由母方抚养;如父方抚养条件更好,母方同意,也可由父方抚养。对于这类离婚案件,分两种情形处理:一是本人确不愿出庭参加,天津汉沽律师,但以书面的形式向陈述意见。这种情况下,会依法缺席。二是本人既不愿出庭应诉,又不向人院出具书面的离婚意见。这种情况下,会经两次传票传唤后,拒不到庭的,依法拘传其到庭参与。


分居满两年,并非可以自动离婚,有些老百姓总是认为分居两年就自动离婚,这是错误的,另外如果是因为工作原因不在一起生活的,如男方在外打工,女方在家带孩子的情形也不属于严格意义上的分居,不构成法定的离婚条件,法定的离婚条件需因为感情不和而分居达两年。

“百年修得同船渡,千年修得共枕眠”,结婚过程看似简单容易,但也是特别的缘份,今生才有可能成为一家人,婚姻不易,且行且珍惜,一段婚姻的幸福需要双方共同经营和维系。当然对于结束一段“无可救药”的婚姻也并非坏事,也是对错误的终结,在无法有效协商的情况下,还是应注意保存好相应的证据材料,争取早日实现离婚自由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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